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資格復審1人進行補充公示,公示時間為5月24日—5月28日(3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舉報。接受電話舉報和來訪舉報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來信請寄: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03辦公室
舉報電話:0955-4011954 4011528
為方便對舉報問題進行核查,舉報人在舉報問題時,應提供具體舉報事實或線索,并留下姓名、住址、聯(lián)系電話。我局將對所舉報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對舉報人。若所舉報問題屬實并影響面試,將取消被舉報人參加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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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原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合格公示名單(非教育類)
海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5月24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