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公告》規(guī)定(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平羅縣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公告》規(guī)定,以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平羅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具體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2.地點:平羅縣教育體育局會議室(懷遠大街與寶豐路交叉處西北150米平羅縣政務服務中心10樓)。
三、資格復審人員需要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材料請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一覽表》中規(guī)定的要求準備,包括職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報考崗位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具體為:
1.戶籍審核資料:戶口簿;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相關證明;寧夏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區(qū)外普通高等學校寧夏生源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有關學籍證明;結婚證等。
2.年齡審核資料:身份證、戶口簿。
3.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4.學歷學位審核資料:畢業(yè)證、學位證及教育部學信網學歷、學位查詢結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yè)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為準。屬于相同專業(yè)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和大學期間每年的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
留學歸國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者提供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請應聘者提前準備,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驗證報告或證明。
5.職業(yè)資格審核資料:按照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關教師資格證。
6.政策性優(yōu)惠。申請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民族應聘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7.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參加特崗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必須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新招聘到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未滿5年的報考本縣(市、區(qū))以外招聘崗位的;現聘崗位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資格復審時應聘者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并注明是否已滿最低服務期限,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最低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2023年3月17日)。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審核完畢后,證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類復印件、傳真件、證明材料一律留存。
四、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應由本人參加,若本人無法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書辦理(附件3)。
2.應聘者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與網上報名填寫一致。與招聘資格相關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在資格復審結束時未能參加資格復審、未能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試資格;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資格復審人員需提前填寫《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
4.若應聘者自行放棄,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
5.資格復審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6.平羅縣教體局將審核擬進入面試應聘者是否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請應聘者如實告之,積極配合;隱瞞實情人員一經發(fā)現,將嚴肅追究責任,并列入本人誠信檔案。
7.應聘者應保證手機保持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請主動與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取得聯系,如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8.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咨詢電話:0952-3816121(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下載:
1.平羅縣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附件: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doc
平羅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文標題:【特崗招考】平羅縣2023年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rsxx/zkxx/202307/t20230711_4175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