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規(guī)定,自治區(qū)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區(qū)2023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面向社會公開補充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184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和要求
除具備《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參加了寧夏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
(二)符合擬報考補充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政治面貌、資格證書條件計算時間,放寬至2023年7月17日;其他資格條件計算時間均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為準。
(三)筆試成績達到原報考職位要求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申論》試卷類型與擬報考補充錄用職位類型相同。
(四)報考法院系統(tǒng)法官助理,檢察院系統(tǒng)檢察官助理、偵查輔助人員,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職位,須通過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且取得報考職位適用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參加2022、2023年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達到相應的合格分數(shù)線。
在寧夏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補充錄用:
1. 已確定為錄用人員的,或已確定為錄用人員后放棄的;
2. 體檢、考察、錄用審批環(huán)節(jié)放棄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體檢、考察、錄用審批程序尚未結束的。
二、報名方法
(一)職位查詢
補充錄用的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試卷類型、咨詢電話等信息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補充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
(二)報名
本次補充錄用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http://www.nxpta.com)。
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8:00期間,報考者點擊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首頁“網(wǎng)上報名”后,選擇“寧夏2023年補充錄用公務員”,憑上半年報名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選報1個職位并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完成第三步“報名確認”后,即視為報名。報名期間,如報考者未報名確認,可直接改報其他職位,如已報名確認,可以點擊報名頁面左側導航菜單中的“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改報其他職位。同時,每日下午15:00左右在報名網(wǎng)站,按照各職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5:1(報考人數(shù)與招錄名額之比)的比例公布各職位報名情況。
網(wǎng)上報名期間不進行資格審核。報考者須確保自身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填報的所學專業(yè)須為擬報考職位要求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yè)。報考者對擬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資格條件等有疑問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三)資格審核
網(wǎng)上報名結束后,招錄機關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核按照報考者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核。各職位審核合格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之比達到規(guī)定的比例后(招錄名額為2名及以下的職位,按照3:1確定;招錄名額為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照2:1確定),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寧夏黨建網(wǎng)、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公示。資格審核貫穿補充錄用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補充錄用資格。
三、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本次補充錄用面試、體檢、考察、合并招考職位選崗、公示等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將及時在寧夏黨建網(wǎng)、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發(fā)布。
四、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本次補充錄用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考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報考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錄機關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三)本公告由自治區(qū)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12、6669379、6669353
監(jiān)督電話:0951-6669383
接受技術咨詢和政策咨詢時間為報名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溫馨提示:
本次補充錄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網(wǎng)絡學習卡等,均與本次補充錄用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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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qū)公務員局
2023年7月17日
原標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xld.gov.cn/xxgk/zfxxgkml/rsxx/gwyzk/202307/t20230717_4181729.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