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銀川市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以下簡稱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工作的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擬向全區(qū)自主招聘政府專職消防文員,結合隊伍實際,現(xiàn)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3名政府專職消防文員,主要從事協(xié)助開展消防行政執(zhí)法、法制審核、思想政治教育及宣傳等工作。
(一)法學、法律專業(yè)1名(取得法律資格證優(yōu)先);
(二)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等專業(yè)2名(有從事黨建、黨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為記錄。
(二)能適應軍事化管理,具有聽從指揮、服從管理、令行禁止的紀律意識。
(三)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yè)健康標準》。
(四)政府專職消防文員,女性,年齡21周歲至35周歲(出生時間為1988年3月11日-2003年3月10日出生),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能夠熟練應用Office辦公軟件。
(五)備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被軍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5、曾因違法違規(guī)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6、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wǎng)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5日18時。
2、網(wǎng)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下載報名表(公告附件),按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和粘貼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電子照片,將報名表發(fā)送至郵箱632448490@qq.com(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咨詢電話:0951-5047024(楊助理)。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休息、節(jié)假日除外)。
3、應聘人員提交的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其他專業(yè)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大小,原件核實后退回)、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需3個月),凡不具備應聘條件或具有不予應聘情形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三)筆試
1、筆試內(nèi)容:消防知識、法律常識、職業(yè)道德、公文與寫作、時事政治等方面的內(nèi)容。分值為100分。
2、筆試地點和時間:具體考試地點和時間待定。參考人須攜帶正式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
(四)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應聘人員進行自我介紹和回答相關提問,初步了解其知識面、性格特點、綜合素養(yǎng)及對相關崗位的基本認識。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面試結束后,出現(xiàn)崗位空缺,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通過一定方式加試),體檢不合格的,根據(jù)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六)體檢
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結合消防救援工作職業(yè)特點,招錄對象有影響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錄。
(七)政審
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規(guī)定程序嚴格對入圍人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質(zhì)、有無違法違紀以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進行核查。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八)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兩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被聘用人員與銀川市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簽訂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面談。
五、合同解除
用人單位負責專職消防文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見,經(jīng)合同簽訂方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管理使用
(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列條令》等相關規(guī)定對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進行管理。
(二)政府專職消防文員上崗前由銀川市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集中培訓(試用期),經(jīng)培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崗。
(三)政府專職消防文員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nèi)務條令(試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列條令(試行)》日常管理實行量化考評,對表現(xiàn)突出的參照消防文員標準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紀違法,考評不合格的給予處分和辭退。
七、其它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考試成績只在本次招聘期內(nèi)有效。
(三)本次專職消防文員招聘工作由銀川市金鳳區(qū)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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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