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2-08-17 00:05:41 關注:13184次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學校工作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yè)編制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金工實訓中心金工實訓指導老師2名。具體要求如下:
1.年齡:50周歲以下;
2.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含函授類)或相應層次技工院校畢業(yè);
3.熟練識圖及熟悉機械制圖、技術制圖標準,熟悉各種機械加工工藝,能夠對機械圖紙進行工藝性和標準化審核。
4.能手動編程,并能熟悉使用CAD軟件制圖以及自動編程軟件,能按照機床操作規(guī)程操作普車、普銑、數車、數銑、鋸床、加工中心、線切割、磨床等各類機床。
5.職業(yè)資格:持有正規(guī)鑒定機構頒發(fā)的中級工及以上資格證書,具體工種為機加工、鉗工、焊工、車工、銑工、數控類的任意一種均可。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學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郵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資格證書等材料,填寫《湖南城市學院2022年工程訓練中心金工實訓指導教師(非編)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
應聘者將報名材料掃描形成電子文檔發(fā)送到電子郵箱44376769@qq.com(應聘郵件標題名稱:“姓名+所學專業(yè)”),聯系電話:18890540688(李老師)。
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認證。學歷學位證書必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
根據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視疫情情況另行確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湖南城市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公示結束后,技能測試與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電話或郵件通知。
(三)技能測試和面試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
1.開考比例: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對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核方式
采取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技能測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工程訓練中心金工實訓室一樓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yè)基礎知識、實際操作能力等,總分100分。設置技能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應聘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招聘計劃。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達到開考比例但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技能測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全部入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專業(yè)能力等,總分100分。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應聘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招聘計劃。
考核由7-9人組成的專家組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
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四)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心理測試、體檢人員。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有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心理測試和體檢等情況,由學校專家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
對學校確定的擬聘人員在湖南城市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決議通過確定錄用名單后,按程序進行錄用。
五、聘用待遇
一經聘用,學校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4年,試用期(其中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3個月,無工作經歷的試用期12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期間聘用待遇按《湖南城市學院非編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應聘過程中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2.選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接受學校紀委辦公室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737-6110025(湯老師)
3.錄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在試用期內,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規(guī)定的,學校將解除勞動合同。
4.上崗后若發(fā)現錄用人員個人檔案材料造假或報名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實的情況,學校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湖南城市學院2022年工程訓練中心金工實訓指導教師(非編)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37.00 KB)(點擊下載)
湖南城市學院人事處
2022年8月11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fā)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hncu.edu.cn/xrsc/info/1073/20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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